滿月
六月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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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文意義[full moon]∶望月、圓月
2.風俗意義[a month]∶嬰兒出生後滿一個月
1. 農曆每月十五夜的月亮。 《初學記》卷一引南朝宋何偃《月賦》:“遠日如鑑,滿月如璧。” 唐張諤《滿月》詩:“今夜明珠色,當隨滿月開。” 清劉獻廷《廣陽雜記》卷三:“ 永曆面如滿月,須長過臍,日角龍顏,顧盼偉如也。” 冰心《寄小讀者》二三:“八月十五中秋節,滿月的銀光之下,說著蟾蜍玉兔的故事,何其清切!”
2. 嬰兒出世滿一個月。 《北齊書·恩幸傳·韓鳳》:“男寶仁尚公主,在晉陽賜第一區。其公主生男昌滿月,駕幸鳳宅,宴會盡日。” 魯迅《野草·立論》: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3. 指滿月那天辦酒宴賓。老舍《二馬》第二段二:“結婚後三年多, 馬威才降生了。 馬則仁在事前就給哥哥寫信要錢,以備大辦滿月。”
4. 結婚後滿一個月。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一月則大會相慶,謂之’滿月’。自此以後禮數簡矣。” 清李漁《奈何天·逃禪》:“新人纔滿月,菩薩又開光,禪房與客坐,兩處喚梅香。”《儒林外史》第二六回:“吃過三遍茶,請進洞房里和新娘交拜合卺……滿月之後, 小王又要進京去選官。”
5. 整月。魯迅《集外集拾遺補編·<“行路難”>按語》附錄陳仙泉《“行路難”》:“我從汕頭來到香港僅有兩個滿月。”滿月亦稱“彌月”、“蜜月”,即結婚滿一個月。此時,已達一個月不空房的俗時規定,女家父兄或弟弟往新郎家,將女兒接回娘家。一般人家接回女兒在娘家過十八天或一個月,再送回婆家。有些富裕之家,也同時將新婿接來,由女方表兄弟作陪,以盛筵款待。新娘回到娘家,要給公婆做鞋襪,給小叔子(夫弟)做鞋子,給丈夫和小姑子做衣服和鞋子,等回婆家後分贈公婆、小叔、小姑及丈夫,以表示對公婆的孝敬、對弟妹的愛護和對丈夫的深情。
滿月是指月和太陽的黃經差達到180度時的瞬間(也稱望),以及此時的月相(也稱望月)。相鄰的兩次滿月總是相距29.53天。
滿月的時候,月球和太陽分別在地球的兩側。若此時為正對面,即發生月食。滿月的日週運動,和春秋、冬夏相反的太陽的日週運動幾乎一樣。日沒時升起,在午夜時位於南中,在日出時沉沒。夏季的時候,中國大部分地區可以看見其從東南方向升起,低平的位置橫穿南方的夜空。冬季的時候偏北,南中時分的滿月在夜空的較高位置。春分・秋分時候從正東附近升起,在正西附近落下。
在陰陽曆中,每月的十五日前後必定為滿月。因此在農曆中將十五日稱為“望月”。
滿月經常成為鑑賞的對象,自古就有賞月活動。特別是秋季的滿月非常美麗,農曆八月十五日成為“中秋節”,中國・日本・韓國等地都有特別的賞月活動。以此為題材的文學作品更是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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