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世界第二高峰嗎?
七月 23
很多教經濟的老師都舉過這麼個例子:
--你們知道世界最高峰嗎?
--知道,珠-穆-朗-瑪-峰!
--那你們知道世界第二高峰麼?
一般情況下,只有**學過**(注意,不是**考過**)地理的同學才能回答出來:喬戈里峰
上圖即為喬戈里峰;下圖為珠穆朗瑪峰:
老師的意思很明顯,意即告誡同學們:這世界,只認第一,不認第二。
或許是吧,亦或許,這又是一個說明中國人沒有靈魂的證據?
Ø首先看這個例子。如果你:
¤不是生長在尼泊爾或中國或其他鄰近國家;
¤對登山沒有任何興趣;
那麼,你可能連世界最高峰是甚麼都不知道。常識?我認為 Google≠谷歌是常識,又有多少人還不知道?
相反,只要你對登山有濃厚的興趣,不要說世界第二,世界前十前廿前卅前卌都可能知道。再比如說,因為我對數碼產品比較感興趣,所以我知道世界第一大移動(隨身)硬碟/移動硬盤製造商是希捷,而第二大是西數(Western Didital);世界第一大操作系統生產商是微軟,世界第二大操作系統生產商是蘋果。又因為我初中很喜歡讀外國小說,所以我知道廿世紀最偉大的前三位小說家是卡夫卡,普魯斯特和喬伊斯(排名無先後)。也就是說,對於一個稍微了解某領域的人來說,熟悉該領域內的相關排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而對一個不熟悉該領域的人來說,確很可能連“常識”都不知道。
但是,“只認第一,不認第二”在當下神奇的中國,又有一定的合理性。當然,這種合理性本身是不合理的。
Ø都記得奧運會劉翔退賽的事情吧,雖然官方一直一廂情願地在努力營造理性的氣氛:

但是,無論是我在學校里聽到的評論,還是就在剛才聽到的無錫都市資訊頻道正好提到的關於劉翔的評價,都是以負面為主。網路上更是有各種各樣的觀點,有陰謀論的(這裡,這裡),有盲目崇拜的(百度 劉翔吧 大部分),也有比較中肯的(僅如下所貼內容)。

(注:“感同身受”一詞,引文使用有偏差)
為此,我當初也寫過一篇評論。可悲的是,時值今日,很多人罵劉翔的理由依然停留在--“劉翔沒奪冠,放了所有中國人的鴿子……”;“那些現場觀眾買了票想看劉翔奪金的,門票那麼貴,沒想到……”--這種階段。我說你要罵也用正常點的,有可討論性的,比如“劉翔至少應該一瘸一拐的走完全程”這類觀點呢。
不知道何時,如下的話會從一名中國運動員口中說出(來源):
我的祖国把我从7000英里外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而是要我完成比赛
首先分析下這段來源,人家 Akhwari 是長跑比賽,長跑比賽比的是耐力,而完成比賽與否,也是考驗耐力的一個最基本的方面。但是 110 m 欄是短跑比賽,側重比的是速度,而不是耐力,“完成比賽與否”與對運動員速度的考驗基本無關。也就是說,即使劉翔帶傷走完全程,和退出比賽比,也是沒有實質區別的。何況我相信,即使劉翔當初走完了比賽,大部分人仍然不會買他的帳。因為,他們太在乎金牌了,他們只聽過金牌。
據此,筆者以為,若引述如上來源,用一名長跑選手的例子來批駁一名短跑選手,有適用不當之嫌。但是,這段例子並不是毫無用處的。長跑運動員固然不能和短跑運動員相比,但是, Akhwari 和劉翔有共同之處:都是運動員。於是,站在運動員的立場,人家 Akhwari 只是為了完成比賽,他的祖國只要他完成比賽,人家 Akhwari 只是因為完成了比賽,便獲得了大家的尊敬,沒帶有一絲功利的因素。而我們呢,咱啥時候關心過那些奪得非金牌的運動員了?咱啥時候關注奬牌榜多於金牌榜了?咱國人啥時候能把金牌放下了,啥時候能**自覺**(不是**他覺**)運用奧林匹克精神了,那時的中國,才**有資格**舉辦奧運會。
而之所以會出現對劉翔退賽那麼不理智的,但是又很“樸素”的評價,原因還在於我們根深蒂固的“狀元文化”(直白地,可以叫“第一文化”)。
從古至今,從小而大,我們都推崇且只推崇“狀元”,在這方面,似乎難覓謙虛牠老人家的影子。甚麼“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酒店起名也是:“狀元樓”;最經久不衰的,還有各種等級的“高考狀元”。甚麼榜眼、探花之類,不僅很少提及,估計還有很多人不知道牠們是甚麼意思。唔…小李飛刀這個探花是特例。
爭做狀元,不是不好,關鍵在於動機。若是競爭能促進該行業發展,顯然是好事。問題在於我們的那些爭做行業狀元的同胞們,第一動力不在促進所在領域的發展,而在做得狀元後所能享有的榮華富貴。雖然國家必須奬勵那些狀元以示對人才的尊重,但是真正能夠被評為狀元的人,卻必須心念清貧。不然的話,便會造成現今造假成為知識界之傳統、山寨成為中國社會之潮流之局面。心念權錢而不專注于技術本身,即使可能在一時于所在行業取得一定成就,但從長期看,卻是對該行業極端不利的:
¤首先,專注于權錢而不是技術、知識本身的競爭是惡性的競爭,最終會導致該行業走向無序;
¤其次,這種惡性競爭下所產生的行業領導者或領頭羊會變本加厲的利用各種手段打壓行業新星,從而阻礙該行業的發展;
¤再次,該行業的大多數研究成果都可能含有水分;
¤最後,該行業內部惡性競爭可能會成為一種難以打破的傳統。
Ø就個人而言,我一向不太喜歡所在領域第一的產品或服務,更不喜歡當“第一”。相反倒是對“第二”情有獨鐘。原因:
¤第一的產品和服務往往并不是最好的,他們有的往往只是牌子
因為長期的第一導致其所在領域無人能敵,沒有了對手,自己也就沒有繼續發展的必要,只要運用在該領域內的影響力,便可以輕而易舉地擊垮大部分新生對手。
¤第二的往往更具競爭力和活力
為了贏得民心以擴大市場,他們往往會采取一些措施來主動貼近民眾的需求,創新能力也相對更強。
¤第二的相對小眾,不至于太招搖,不至于太落後,不至于太容易受攻擊(指互聯網產品)
¤使用第二的人往往經過理性篩選,不是人雲亦雲的結果,品味可能更高
第一個手機買了 NOKIA 就是非理性選擇的結果,當時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手機,只知道耐摔。
綜上,盲目爭第一是無論如何都沒有必要的,甚至是有害的。當然,從個人利益或者人性的角度考慮不在筆者,至少是本文的討論范疇之內。
附注:本文討論的“第二”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并不僅僅指排列上的“第二”,只要是不在所謂“狀元”范疇的,但具備良好創新能力及發展前景的,都可以是“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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